户口宝:天津积分落户《准迁证》延期办理指南
今日,有网友在户口宝问答社区咨询准迁证延期办理的事。
她说:今天刚收到准迁证,可是还有10天的有效期,来不及办理迁户口怎么办,可以延期申请么?
户口宝解读:
2016年第一期居住证积分落户的准迁证发放时间为7月7日起。按计划,天津市公安局将按照申请人申报积分入户的时间顺序,于20个工作日内发放《户口准予迁入证明》,也就是说不少上半年的申请者近几日才收到准迁证,甚至暂时还没有收到准迁证。《户口准予迁入证明》有效期为40日,那时间太短来不及回老家迁户口怎么办呢?
可以为《准迁证》办理延期。
时间要求:申请人可在自市人力社保局公示积分入户人员名单之日起6个月内到公安积分服务窗口办理延期手续;
办理地址:落户在市区的申请人,到市行政许可中心c区109号窗口办理;落户在滨海新区的申请人,到滨海新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c区58号窗口办理。
如仍有其他疑问,如何进行咨询?
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电话022-24538075;
滨海新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电话022-66897967;
天津便民服务专线平台022-88908890;
天津市公安局民生服务平台http//www.tjgaj.gov.cn;
EMS政务速递查询热线15710247045。